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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米乐M6官方网页版在线登录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28批2023年8月23日)

作者:小编 时间:2023-08-26 11:41:00 点击:

  诸暨市浣东街道双桥村芦溪自然村内(距离绍大线米处)有一家沙石厂,该厂没有环评,存在沙尘污染,该情况已有三四年。

  1.信访件反映的沙石厂为双桥村芦溪自然村斯芦江轧石加工点,主要从事建筑垃圾破碎加工,主要生产设备为1台移动式破碎机、1台搅拌机(停用状态),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破碎—产品。

  2.经现场核查,该加工点未生产,厂区地面未硬化,沙石堆场未覆盖,破碎工艺露天操作且未配备废气处理设施。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该项目需环评审批,经核实,该项目尚未完成环评审批手续。

  1.诸暨市生态环境分局分局于2023年8月15日对斯芦江轧石加工点未经环评审批,且未配套废气处理设施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责令其补办环评审批手续,未完成前不得恢复生产,同时加大日常监管,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2.该加工点已自行停产并计划于8月底前完成生产设备拆除工作;并在8月21日前完成对沙石堆场的覆盖工作。

  3.浣东街道举一反三,加强对辖区内沙场的巡查力度,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越城区孙端街道三条溇村内1.村民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到河道内(靠近曹娥江),长度大约50多米,该情况已有两年。2.河道内水草未清理干净,村委派人往河道内打农药,造成河道污染。

  1.信访件反映村民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到河道内(靠近曹娥江),经核实,该河道实为曹娥江海塘,位于曹娥江畔,土地属性为非永久农田,系海塘塘坝外滩地。经现场检查和询问,孙端街道三条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为方便海塘滩涂农田承包户从事农事作业,用建筑垃圾对机耕路进行了简易铺设,村委已对现场建筑垃圾进行清理,但现场仍有部分建筑垃圾堆积,大约50立方米。对生活垃圾倾倒问题,未发现有生活垃圾倾倒的情况。

  2.信访件反映的未清理干净水草的河道,经核实该河道为三条溇村皇甫直江,南北走向,长度约1800米,宽度约25-30米,保洁主体为三条溇村村委。近日因天气原因楝树江闸频繁开闸,导致上游的水草、生活垃圾漂浮物少量滞留于皇甫直江河道,村委未及时打捞干净

  3.三条溇村村委对河道的清理一直采取人工乘船打捞方式,从未使用过农药进行消杀。孙端街道已于2023年8月15日委托浙江环质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河道进行农药残留检测,待检测结果出来后进行下一步处理。

  1.孙端街道督促村委于2023年8月18日前完成残存建筑垃圾清理,并做好承租人管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2.三条溇村村委已对河道内水草、生活垃圾漂浮物进行了打捞,目前已清理完毕。三条溇村将对河道进行按日保洁,加强巡河力度。

  3.孙端街道将加强对辖区内建筑垃圾偷倒行为的巡查力度,强化对渣土运输公司的管理,及时查处偷倒建筑垃圾的行为。

  4.孙端街道治水办将加强巡查力度,督促辖区内村委做好河面保洁工作,保证河道干净畅通。

  绍兴市柯桥区湖塘街道永联村内的海铭矿业有限公司存在超红线亩良田和自留山擅自挖掘了50亩,破坏了良田和自留山。

  信访件反映的绍兴海铭矿业有限公司于2012年上报的《绍兴县海铭矿业有限公司绍兴县湖塘街道永联村毛婆溪建筑用石材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经原绍兴县环境保护局审批(绍环批〔2012〕351号),于2015年通过“三同时”验收(绍柯环验〔2015〕130号)。信访件反映的30亩良田和50亩自留山均位于湖塘街道永联村的毛婆溪建筑石材矿区,采矿权人为绍兴海铭矿业有限公司。

  2.信访件反映的海铭矿业超红线亩良田问题:绍兴县湖塘街道永联村毛婆溪建筑石材矿是合法矿山,于2012年11月由原绍兴县国土资源局颁发《采矿许可证》,矿区面积39.9亩,有效期10年(自2012年11月20日至2022年11月19日)。2022年9月,根据浙江有色地勘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可采保有资源量估算报告》,截至2022年8月4日,红线范围内不超标高的可采保有资源量为18.86万m³,符合采矿证延续的条件“矿区范围内尚有可供开采的矿产资源可办理延续申请”,经绍兴海铭矿业申请,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同意,“绍兴县湖塘街道永联村毛婆溪建筑石材矿”采矿权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3.信访件反映的海铭矿业超红线亩自留山:经核实,该矿区周边存在非法开采的老坑以及受当地周边农保田和生态林限制,矿区范围很难合理设置,为建设上山(下陷)连接道路、安全生产和绿色矿山建设需要,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砂石土矿产开发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14〕32号)文件精神,经原县政府同意,2014年12月,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与原绍兴县海铭矿业有限公司签订《采矿权有偿出让补充合同》(柯区采补(2014)第01号)(附件8),出让面积47.3925亩,同意其在该区域采矿。截至目前,绍兴海铭矿业已停工停产,并于2023年7月22日注销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属事实闭矿。

  柯桥区湖塘街道永联村内村中央的绍兴湖塘东方花岗岩厂,没有环评和规划,在切割花岗岩时将污水排放到村里的池塘内,同时有废气、粉尘污染,还把花岗岩堆放到村内绿化带内,此情况已有4年。

  1.信访件反映的绍兴市柯桥区湖塘东方花岗石厂主要从事花岗石材加工,包括石材切割、打磨、成型。企业占地面积约480平方,拥有2台切割机、2台磨机,分别置于简易生产车间内。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石材板材切割、打磨、成型的为豁免审批类项目。

  2.2023年8月15日下午15时,经实地踏看,企业未生产,其主要生产设备为2台切割机、2台磨机均为湿式切割打磨设备,切割车间、打磨车间地面均已硬化,并配套相应的废水治理设施,切割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沉淀泥沙经板框式压滤机制成泥饼,堆放于污泥堆场,少量花岗石堆放到村内绿化带。

  湖塘街道责令东方花岗石厂清理堆放在绿化带上的花岗石,加装喷淋扬尘抑制设施,规范石粉堆场,并督促永联村村委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日常巡查。

  柯桥区平水镇西昌路津浦工业园内的绍兴艾乐格斯纺织有限公司,没有环评资质在生产PVC塑料造粒,一楼是生产原材料,二楼是一个塑料车间进行加工,存在废气和粉尘污染,该情况已有5年,严重污染环境,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1.信访件反映的绍兴艾乐格斯纺织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25日新建年产环保型高分子复合面料60万米生产线项目环评报告表,经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审批局审批(绍柯审批环审〔2019〕119号)。2019年11月1日开展环保设施自主验收,2020年6月28日企业填报排污登记。

  2.信访件反映的没有环评资质在生产PVC塑料造粒:经核实,该项目主要生产工艺是将碳酸钙、环氧大豆油、聚氯乙烯、阻燃剂、紫外线吸收剂、硬脂酸等原料混合搅拌,再进行熔融(电加热)与涤纶长丝包覆,纺丝后作为高分子复合材料丝,纺织前进行分条整经,进入纺织车间进行织造。主要生产设备为:多尼尔刚性剑杆织机10台/套、分条整经机1台/套、混合搅拌机1台/套、熔融包覆机15台/套、纱线台/套,与环评审批设备一致。现场检查未发现PVC塑料造粒生产设备。

  3.信访件反映的存在废气和粉尘污染:经核实,企业一层车间安装有多尼尔刚性剑杆织机10台/套、分条整经机1台/套、混合搅拌机1台/套;二层车间安装有熔融包覆机15台/套、纱线台/套。现场搅拌采用密封搅拌,粉料投料过程中有少量粉尘产生,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一套布袋除尘收集处置。熔融包覆过程时,原料中的环氧大豆油和聚氯乙烯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一套光催化+低温等离子装置处理。现场检查时企业废气处置装置均正常开启,厂区内无明显异味。2023年8月16日柯桥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开展现场检测,后续将根据检测结果跟进采取相应措施。

  1.增强企业环保意识。企业加强员工岗位培训,严格按照操作流程,规范员工投料作业,从源头控制车间粉尘产生。

  2.加强设施维护保养。平水镇督促企业立行立改,对生产车间排查,修复更换损坏门窗玻璃,控制无组织粉尘飘逸,于8月20日前完成整改。

  3.加强日常监管巡查。平水镇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加大对工业区日常巡查频次,重点对涉气进行突击检查,发现一处,整治一处,确保辖区生态环境质量。

  新昌县七星街道七星公园(行政服务中心附近),每天早上5点到7点,晚上7点到9点,有人在跳广场舞,晚上7点到11点有人在露天直播唱歌,噪音严重扰民,多次与12345和110反映情况未改善。

  1.信访件反映的新昌县七星街道七星公园场地开阔,有健身步道、沿江步米乐M6官方网页版在线登录道,环境优美舒适,是市民休闲健身娱乐的好去处,一些广场舞爱好者和一些网络唱歌直播也经常在该处活动。

  2.经核实,2023年8月15日晚19时30分、22时、16日上午6时,新昌县七星街道七星公园(行政服务中心附近),晚上确实存在老年人跳广场舞及直播唱歌的情况。目前有跳广场舞群体4个,大约80人,活动时间在19时至21时。露天直播唱歌者基本是路过的市民,嗓门较大,活动时间一般在晚上19时至22时30分。

  3.根据地理位置,星河景苑小区距离七星公园最近,距离广场舞活动处约91米,歌唱直播处约120米,对其他小区距离较远,噪音影响不大。经新昌县环境监测站监测,七星公园的广场舞及直播活动的噪声确实影响部分星河景苑小区住户。

  绍兴市柯桥区湖塘街道古城村583号附近在建杭金衢高速公路,从2021年建造至今还没建成,建造期间扬尘很大,噪音也很大,影响附近居民身体健康,对附近的房子有震动影响,建造期间泥浆也会顺着沟渠流到屋前的排水沟,建造的飞石容易砸中人存在安全隐患。

  1.信访件反映实为杭金衢高速至杭绍台高速联络线(杭金衢高速公路柯桥联络线.信访件反映的扬尘问题:施工道路未硬化,因防尘抑尘的需要,施工道路两侧喷淋开启,配备有洒水车进行洒水,造成施工路面比较泥泞,未发现有明显扬尘,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现场无组织颗粒物监测,监测报告需于8月18日提供。

  3.信访件反映的噪声情况:施工现场来往车辆大部分为大型工程车辆及其它机械设备,存在噪声。2023年8月16日白天,柯桥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在信访人自建房西南角进行监测,施工场界噪声未超标。

  4.信访件反映的水质情况:现场有打桩机正在作业,产生的泥浆水由泵打入边上的泥浆池内,经泥浆池沉淀砂石后再由泵打回打桩机作业池,在打桩机打桩现场、泥浆管道周边和泥浆池周边未发现有泥浆外泄的情况,边上溪沟水质清澈,未见有泥浆污染的情况。8月16日白天,经柯桥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对信访人自建房旁水源进行监测,水质未污染。

  2.施工单位已与街道相关村社签订了《施工维修压金协议》,明确工程结束后根据第三方评估报告,施工单位将会做出相应补偿给附近居民。

  2.经查阅土地利用现状2009(二调)、2019(三调)该塘所在区域均为水田,不属于水域。同时,该塘面积也无明显变化。该塘面积较小,且处于封闭状态,水塘来水仅为米乐M6官方网页版在线登录雨水补充,不具备灌溉功能,下游农田由该村朱砂水库定期放水灌溉。现场未发现水塘内有垃圾倾倒的情况,但水塘周边有零星建筑垃圾堆放。该塘附近未发现有搭棚养殖情况,但经询村民,毗邻水田农户在自家院内养有少量家禽,偶尔会在周边活动,因水塘封闭,对周边水域不产生影响。

  2.经核实,该企业主要设备为定型机3台,摇粒桶17个,连续式摇粒机1台,拉毛机6组,剪毛机2组。所用原料主要为柔软剂、增稠剂。主要的环保处理设施为2套高压静电+清水喷淋废气处理设施,1套粉尘收集处置设施。主要生产流程为胚布—翻布—拉毛—梳毛—剪毛—摇粒—烫剪—定型。生产过程中会有少量废气,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根据企业提供的安全技术资料,会同专家进行现场核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项目属于纺织后整理工艺,对照现有使用的物料与工艺,后整理工序使用的助剂涉及异丙醇,为有机溶剂,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十四条纺织业,需办理环评报告表审批手续。企业无法提供项目相关环评审批及”三同时“验收资料,越城区生态环境分局已对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3.越城区生态环境分局已委托浙江省绍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绍兴市博弘纺织有限公司废气进行检测,将根据检测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越城区生态环境分局已委托浙江省绍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绍兴市博弘纺织有限公司在2023年8月22日对厂区厂界废气进行检测,将根据检测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越城区斗门街道组织开展辖区内相关涉气企业摸排,集中整治违法、违规废气排放企业,确保不反弹,并持续加大巡查监管力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1.诸暨市安华镇现代包装园区内共有企业68家,主要从事产业为服装针织,与本轮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XF2023072703号信访件反映对象一致。园区废气主要为使用油性涂料的3家塑料印刷和1家纸张印刷企业,分别为浙江佛洛德包装有限公司、浙江鸿来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诸暨市升派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和浙江众邦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2.浙江佛洛德包装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食品包装袋印刷生产,主要生产设备为2台印刷机,2022年底完成RTO废气处理设施整治提升,项目已完成环评审批,正在进行项目验收;浙江鸿来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要从事对联印刷,主要生产设备为1台印刷机,2022年底完成RCO废气处理设施整治提升,项目已完成环评审批和验收;诸暨市升派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地板膜生产,主要设备为12台印刷机,2022年底完成RTO废气处理设施整治提升,项目已完成环评审批和验收;浙江众邦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装饰膜生产,主要生产设备为5台印刷机,2022年底完成RTO废气处理设施整治提升,项目已完成环评审批和验收。

  3.现场检查时,佛洛德包装、升派包装、鸿来包装均在生产,印刷车间密闭,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现场未闻明显异味;众邦装饰仍处于停产状态。8月15日下午,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委托浙江华珍科技有限公司对三家生产企业废气排放口进行采样检测,结果显示非甲烷总烃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排放限值要求;处理效率均达到90%以上,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相关要求;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傍晚5点,对企业厂界恶臭进行检测,结果显示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因此时为企业下班时段,印刷设备、废气处理设施均已关闭,车间内残留的废气在员工进出时有部分逸散情况。

  2.绍兴市生态环境诸暨分局已要求企业加强下班时间段现场管理,延长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时间,减少废气无组织逸散。

  3.督促浙江佛洛德包装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底前完成项目环保“三同时”自主验收。

  4.绍兴市生态环境诸暨分局、安华镇政府将加强日常巡查排查力度,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测,并督促各印刷企业按要求做好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