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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乐M6官方网页版在线登录生态环境保护范文10篇

作者:小编 时间:2023-11-03 21:06:30 点击:

  (1)农村村民的生态环保意识相当薄弱。假如我们从可持续发展的视角来分析环境意识,可理解成人与自然环境关系反映出来的社会思想、理论、意志等观念形态之总和。文化素质与思想观念可谓是决定人的行为的重要因素。当前,我国农村地区的教育水平总体上较为滞后,农民群众的文化程度有限,环境保护的意识相当淡薄。对于众多农村群众而言,环保还是一个人们并不怎么熟悉的词汇,而环境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也不是很显著。

  (2)生态环境管理体制不够完善。当前,我国市、县两级设有专门的环境保护部门,主要负责的是辖区之中的环保工作,而乡镇一级政府则普遍设置了行使环境管理职能的机构,一般情况下只是由一位副乡长分管,另设一位兼职环境保护管理人员。但是,随着我国乡镇管理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国土与规划等部门实施垂直管理之后,很多地方名义上兼职的环境保护管理人员已经名存实亡,乡镇与村组的环境保护工作陷入到停顿之中,而各市(县、区)环境行政部门往往因为中心城区的环境管理任务十分繁重而将工作的重心放在中心城区上,因而也就缺乏足够多的精力来强化对农村地区生态环境管理与建设,从而让农村环境管理显得极其薄弱。同时,农村地区的环保投入也严重滞后,不仅农村地区乡镇的可支配收入相当有限,无法承担起治理环境需要的各类工作经费,而且本区域范围之内的环境污染治理资金一直都用于城区之中的大型公用设施以及重点工业污染企业的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方面,对于郊区生态环境治理往往只局限于城乡结合部环保项目建设上,在农村地区的生态环保投入就更少了。

  (3)农村生产经营方式较为粗放。在资源相对稀缺的条件之下,生产方式可以说是影响生态环境是否能够得到持续保护的一个重要的决定性因素。通过资源集约循环这一生产方式能提升资源之利用率,切实降低废弃物所具有之排放量,进而形成生态环保的外在力量。传统意义上的粗放型生产的作用与之截然不同,有时甚至还会导致对环境产生破坏作用,进而加剧了生态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巨大矛盾。在单一地追求农产品数量升值与收入增加的背景下,农村地区的化肥用量正在不断增加,而化肥已成为我国农村面源污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与此同时,我国还是农药生产与使用的大国,农药是导致面源污染的另一重要原因。我国城市工业生产中所产生的三废以及市民生活之中所产生的废物往往没有经过合理的处理就排入到环境之中。当前,大量工艺十分陈旧、设备相当简陋、能耗比较高、污染又重的企业由于在城镇之中无法立足,这也导致了农村环境管理的力量极为薄弱,而乡镇企业又有很多属于重污染型企业。就企业自身状况而言,大多数企业并无专业的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同时,乡镇企业也未能形成规模化经济,难以承担污染治理的相应费用。同时,我国乡镇企业在改革开放之初就一哄而上地进行大发展,因而也就没有相应的配套技术经济政策进行合理的引导,这就会无可避免地产生盲目性与随机性,展现出多、小、散等状况,因而在布局不尽合理,不利于对污染施行集中化治理。

  提升我国广大农村群众的生态环保意识,这是切实解决我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从而实现农村经济、社会以及生态环境全面协调发展之基础,同时也是判断我国农村社会不断进步与文明程度持续提升的重要内容。目前,我国农村群众的生态环保意识还相当薄弱,主要集中于以下两个层面,也就是农村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相当薄弱,乡镇和村级管理者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相当薄弱。为了转变其思想观念,提升农村总体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应当考虑采用以下几种方式:

  (1)要强化对乡镇管理者在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知识上通过宣传教育,运用乡村法律大讲堂、环保法律法规宣传等多种方式方法,邀请环保部门以及普法机关送法下乡和送知识下乡,结合被动式学习与主动式学习,将单一强制性学习方法转换成为多种学习方法,让广大农村管理者能立足于学习法律法规以及环保知识,实现有效转变思想认识和牢固树立起生态环保意识之目的。

  (2)要明确创新对于广大群众的生态环保知识宣传普及思想转变的作用,一定要以知识掌握为其基础,运用生态环保知识之普及,可实现人的思想意识之转变,并且最终切实改变人的行为习惯。传统意义上的生态环保知识宣传普及的形式太过简单,成效也不够显著,这就需要结合我国农村群众的生活习惯,有针对性地实施环保知识宣传以及普及。可依据各地文化习惯与生产、生活特点,在全面实施宣传教育的基础之上,应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所有能够运用的媒体方式,全面运用声、光、画等多种方式,把生态环保的相关法律法规与科普知识、戏曲、杂技表演等演艺活动加以结合,积极宣传农村环保知识以及政策法规,从而让人民群众能够在观看中进行学习,在品味之中进行学习、在快乐之中进行学习、在潜移默化之中有效转变人民群众的思想,从而营造出人人都讲环保的良好环境,形成能够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的极佳群众基础,并从长远的目标上形成农村生态环保之心理屏障。

  依据当前农村环境的现状,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始终坚持环保优先之原则来进行农村环境的综合性整治。应当以农村环境规划为其基础,全面吸收一些地区在工业化、城市化中之教训,全力抓住规划这一重点,将其和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方式之转变、乡镇布局与村庄建设规划的结合,制定完善环境规划,实施新农村居住示范点建设工程。应当以农村小康环保计划为主要载体,从而建设一大批适合于各地新农村环保和建设的重要的示范性工程。应当以实施环境优美乡镇与村庄建设等活动为契机,积极引导一大批具备良好基础、雄厚实力、生态环境良好的村镇能够先达到新农村保护之要求。应当采取规模化畜禽养殖的整体污染整治为主要方向,科学地划定禁养、限养以及养殖等各种区域,规模化养殖场一定要综合运用与处置畜禽的粪便,并且在土地能够承载的范围之内予以还田。一直以来,我国环境政策上对于农村生态环境的问题不够重视,因为政策上存在缺失,导致农村环境问题无法得到很好的控制,其中突出表现为城市中心主义之特点,目前污染防治的法律重在城市环境保护,具体适用于农村地区环境建设的专门法律法规几乎是空白。这就要求我们积极加大农村经济发展中的法律法规建设,持续健全我国的农村环境保护法律工作体系。

  如今,生态环境保护已经成为我国政府十分重要的职能之一,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充分重视,并且积极履行好自身职责。但是,我国环境保护在部分官员们的眼中始终是发展过程中的次要问题,为了政绩。一部分地方不惜以牺牲环境资源为代价来盲目地追求所谓的GDP数字的增加,从而导致环境的不断恶化,人民群众的健康状况就会深受影响,以至于国家的发展会受到严重的威胁。

  (1)各地各级环保主管部门应当逐渐将工作的重心从城区拓展与延伸至郊区和乡镇。要把城市的近郊和偏离远乡镇等地区全面纳入到本地的环境保护规划范围之中,并且要确定农村环境保护的各项目标、措施和实施办法。要全面改革当前的环境管理方式,健全完善本市区域内的环境管理部门,可以设置直属的环保部门的派出机构,对于外来污染企业则应当以环保三同时管理为基础,严格把握好审批关,切实防止出现污染的转移。

  (2)应当在全面考虑理顺环境行政管理机制的基础上,更加坚决地实施生态环境地方行政领导责任体系。要将生态环保列入到对本地区各乡镇领导实施政绩考核的主要指标,切实推动当地生态环保的关注程度,从而在生态环境保护上作出极大的贡献,让辖区之中的生态环境在任期之中能够得到很好保护或得到显著改善的行政领导人应当给予相应的表彰与奖励,而对违反生态环保者则要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严肃的查处。

  (3)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增加对乡镇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资金投入,对于本区域之中的重点企业进行全面治理,并给予充足的资金保障。

  生态环境保护面临一定困难和挑战,存在许多不足。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认识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经济社会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仍然突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上限;城乡区域统筹不够,新老环境问题交织,区域性、布局性、结构性环境风险凸显。当前,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已进入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攻坚期,也到了有条件有能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窗口期。

  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必须坚持和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平衡和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重点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生态环境是统一的有机整体。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坚持建设美丽中国全民行动。必须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牢固树立生态文明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把建设美丽中国化为全民自觉行动。坚持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部署,强化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设计和组织领导。(一)落实党政主体责任。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健全环境保护督察机制。完善环境保护督察体系,制定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二)强化考核问责。制定有关部门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办法,对生态环境保护立法执法情况、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资金投入使用情况、公众满意程度等相关方面开展考核。

  (一)总体目标。到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通过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确保到2035年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到本世纪中叶,生态文明全面提升,实现生态环境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基本原则坚持保护优先。强化问题导向。突出改革创新。注重依法监管。推进全民共治。

  坚持节约优先,加强源头管控,转变发展方式,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推动传统产业智能化、清洁化改造,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全面节约能源资源,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推进能源资源全面节约。引导公众绿色生活。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坚持自然恢复为主,统筹开展全国生态保护与修复,全面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坚决查处生态破坏行为。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限期进行整治修复。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环境保护的前提条件是环境监测,因此参考环境监测数据,针对某区域环境问题展开讨论,从而拟定一套完整的解决计划,降低污染指数,保护生态环境。目前,我国已推出了环境监测体系并且与国内情况相吻合,在环境保护中贡献一份力量。另一方面,落实好环境保护计划,有助于生态环境工作的顺利实施。

  1.1概念。通过搜索影响环境质量的相关因素标准,辅佐环保机构更准确的了解环境质量状态,站在不同角度全方位了解污染程度和受损程度,这是环境监测的主要工作内容。在生态环境保护中运用环境监测其意义是预先勘察和讨论环境质量变化特征,将所有服务内容汇报给环保机构,把最精准的数据理论发送至环境保护、环境计划及环境预防工作中去,从而体现理论依据的可行性。1.2特征。环境监测是一项新型科目,其具备强烈的综合色彩。环境监测特征主要包含以下两点:(1)在统计学视域下环境监测运行状况,环境监测的核心知识框架为社会学科和自然学科。(2)环境监测的最终目的是推动社会可持续发展,详细研究监测数据从而更好的掌握环境污染物空间分布规律和浓度信息,以此确认环境质量情况。1.3分类。对于环境监测而言,依照监测对象和部门因素可分成四种类型:(1)依照不同的监测对象展开区分,重点监测和保护土壤环境、生物环境、大气环境、水质环境和光照环境等,另外还涉及到人体健康和噪声监测。(2)依照不同的监测部门展开区分,通常监测部门可涉及的部门类型有环境监测、气象监测和卫生监督等,而这三种部门的监测重点是针对本区域内的各种环境因素,从而得到精准的检查信息,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3)依照不同的监测地区展开区分,此次监测内容是检查工厂和企业的环境污染情况。在监测环节,为了可以获取更精准、更细致的监测信息,通常可分成两大类:厂区监测和区域监测。(4)依照不同的监测目的展开区分,此次监测任务针对的是监视性环境监测。监视性环境监测对象是污染源和环境质量,并结合不同类型的监测环境数据来重点研究此区域的环境质量变化情况,最后准确判断政府部门下的环境保护工作效率和质量。1.4现状。政府是环境保护的重要支撑,随着环境监测团队的日益增多,各个区域又增加了很多监测站,人员数量上面逐年上涨。由于监测团队的不断拓展,使得监测技术逐渐加强,所供应的环境保护数据越发严谨、详细。另外,我国环境监测技术存在明显问题,如监测区域发展缺乏平衡性,监测厚度不合理等。尽管监测团队在规模上日益壮大,然因分布较散,环境监测对象又是地表污染物,所以我们要加大环境监测力度。

  2.1提供依据。为了能够顺利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到位,不仅要确保人类生产活动不受到环境的污染,并且要尽快修复好已经被污染的环境生态系统。在对环境污染进行整顿时,应详细了解环境污染程度,全范围探究环境污染源的发展走向,深入分析污染物在标准条件下所引起的变化,进而协助环保部门拟定严谨的规范章程,合理掌控环境污染源,渐渐恢复本地区生态环境。2.2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相较于环境影响评价而言,环境监测核心内容。随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国家推出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其作用不言而喻。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要求相关部门负责该项目的审核与研发工作,使环境影响在制定范围内实施建设。在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情况是其核心数据资源。2.3处理污染事件。目前,由于国内工业化生产水平急速上升,导致很多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大量出现。若有关部门在事件处理过程中用错方法,那么会让污染物不断延伸,增加污染面积和治理难度,对人类生命安全造成威胁。环保部门利用环境监测手段详细掌握污染程度、污染范围和蔓延情况,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的严谨性和可靠性,保证环境工作的顺利实施。2.4指明方向。在生态环境保护中运用环境监测可在一定程度上指明工作方向。环境监测可以协助环保部门明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可把本区域水源、大气和土壤的污染情况上报给环境保护单位,让他们知晓环保工作中的问题,及时作出整改,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奠定基础。在环境管理和城市规划过程中融入环境监测,城市发展主要涉及经济发展与环境发展,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3.1加强制度改革。现如今,省级以下环境监测机构垂直管理改革已投入实施。相关责任人由省级环保部门担任,设立生态环境质量省级监测和考核制度。将市级环境监测机构上升至省级环境监测机构,确保环境质量监测的顺利实施。市级环保局增设县级环境监测机构,其工作内容是执法监测。经过进一步改革,具体处理环保监测机构问题与人员规范建设问题。环境监测人员需改变思想理念,尽快适应发展趋势,提高监测工作质量。另一方面,省级环保部门要始终贯彻体制改革原则,为基层环保监测人员提供优质的工作空间。3.2提高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在环境监测工作中质量管理是其核心要素。需进一步完善监测质量管理规范,组建部级环境质量监测网,站点的所有监测数据都要及时上报给环境监测总站点,遵守“谁考核、谁监测”原则。另外,运用部级和省级环保部门建设的相关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模式,对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加以优化,提升内部质量控制力度,改良质控技术方法,落实好质量管理第三方监督、区域质控实验室、专家库监督检查机制工作,若出现不规范监测行为必须严惩不贷。3.3熟悉环境监测技术。现代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方便。在环境监测中,新型技术和仪器被广泛使用。环境监测机构工作人员要提前了解相关技术、方法、设施、互联网络,定期组织人员参加培训,从而提升环境监测技能。为土壤保护、水质保护和大气保护工作提供精准数据。3.4优化环境监测预警系统。环境监测的核心内容是对环境危害范围加以监测,监测过程要结合危害程度进行审核。在工作过程中不断探索问题,提前做好防范工作,运用正确治理方法,优化环境监测预警系统。3.5构建监测网络,创新环境监测技术。环境各要素监测业务网络、监测信息网络、环境管理监测网络是部级环境监测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增设部级环境监测网络,使环境监测工作朝着标准化、综合化、规范化方向迈进。建设监测网络可以对环境质量状况作出了解,在环境问题、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质量保护方面起到关键性作用。环境监测工作量大,内容繁琐,若仅仅依靠现有设施和方法恐怕很难符合要求,只有借助监测分析方法与技术要求来完成,让他们变得方便、简单,使我国环境监测技术水平进一步提升。

  随着工业化产业和科学技术的扩大与进步,规范环境监测内容,不只针对工业污染源,还要组建相对完整的环境监测体系。如今环境保护是世界卫生组织关注的重点问题,其中环境监测是关键环节,应充分展现其优势,合理分配资源,呼吁更多人加入环保行业中。

  [1]樊俊.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的加强研究[J].资源节约与环保,2017(8):32-33.

  祁连山是国家西部生态的安全屏障,是河西走廊绿洲城市的生命之源,是张掖人民赖以生存的根基。作为在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形成的具有参考利用价值、应归档保存的各类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档案,是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今后工作查考、借鉴、利用、决策的重要依据。

  张掖市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档案工作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发展很不平衡,档案基础业务普遍较为薄弱。随着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的日益繁重,档案资料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也越来越紧迫。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档案存在资料缺失,各类文件收集不系统、不完整,立卷归档不规范、保管条件较差、查找利用率低等突出问题。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有关的生产、生活、经营、科研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农业生态环境,是指农业生物赖以生存和繁衍的各种天然和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土壤、水体、大气、生物等。

  第三条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实行统一规划,预防为主,教育与管理并重,源头控制与综合治理相结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将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建立健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提高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水平,组织农业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落实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促进农业生态环境同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普及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知识,引导公民和企事业组织参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全社会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意识和法制观念。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污染和破坏农业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检举、控告。

  对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增加对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

  建立和完善农业生态补偿机制。对畜禽养殖废弃物和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农业投入品废弃物的回收利用、生物农药和生物有机肥的推广使用等,逐步实行农业生态补偿。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具体监督管理工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水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协助做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其职责范围内,指导、帮助和教育当地村民开展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活动。

  第七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农业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会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农业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和评价,并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农业生态环境状况和发展趋势。

  第八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机构必须严格履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其专职或者兼职农业生态环境监察员承担农业生态环境监督工作。

  第九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耕地质量保护,对耕地质量进行定期监测,并指导、帮助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合理利用农业用地,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等先进技术。

  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应当科学培育地力,增施绿肥、农家肥、土杂肥等有机肥料,合理使用化肥、微生物肥和土壤调理剂,防止农用地的污染、破坏和地力衰退。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实行分类管理。

  对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种污染源对农产品产地环境的污染。

  对农产品产地环境警戒区,应当开展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减少或者消除污染,改善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

  对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区,应当进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因污染严重不适宜农产品生产的,由人民政府依法调整土地用途。

  第十一条对复混肥、配方肥、精制有机肥、床土调酸剂、植物生长调节剂的生产经营实行登记管理。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提供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安全、卫生、环境影响等评价报告;不符合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向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作为肥料的城镇垃圾、粉煤灰和污泥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得提供和施用。

  第十二条使用农药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使用的规定。鼓励和支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推广应用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综合防治技术。

  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中药材、粮食、油料等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公布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农药品种目录。

  鼓励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使用环保型农用薄膜。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对盛装农药的容器、包装物、过期报废农药和不可降解的农用薄膜,应当予以回收,不得随意丢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农业、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置相应的废弃物回收点,定期集中处理。回收处理的具体办法及相关的奖励措施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乡村清洁工程建设,支持推广沼气综合利用技术,完善服务体系,鼓励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开发、利用沼气。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指导,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

  不得在机场、交通干线、高压输电线路附近和市、州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内露天焚烧秸秆。

  第十四条从事畜禽、水产规模养殖和农产品加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粪便、废水和其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达到国家或者地方标准后,方可排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农业、环境保护、水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水产养殖行为的监督和管理,规范并从严控制投肥(药)养殖行为。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投肥(药)养殖。

  第十五条禁止向农田或者渔业水域排放不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渔业水质标准的工业废水。

  向农田灌溉渠道排放工业废水、城市污水的,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保证其下游最近灌溉取水点的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得排放。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农田灌溉水的水质及灌溉后的土壤、农产品进行定期监测,对不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污水,应当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和农产品。

  第十六条向农业生产区域排放废气、粉尘或者其他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气体,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限期治理。

  第十七条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兴办砖厂、灰窑或者其他危害农业生态环境的项目。

  禁止向农田和农用水源附近倾倒、弃置、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在其他农业用地修建处置、堆存固体废弃物场地的,必须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征得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业生态环境污染的综合治理,恢复受污染的农田、水体和生态环境的基本功能。

  农业生态环境污染的治理应当结合治理工业污染、城市生活污染、农业面源污染进行。农业建设、农业开发和农业技术推广活动,应当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业环境污染的治理相结合。

  第十九条申请涉及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农业新技术和农用化学新产品鉴定的,应当提供农业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资料;不符合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不得通过鉴定和推广运用。

  第二十条对农业生态环境有直接影响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提交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应当有农业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征求同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前款规定的建设项目,属于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初步设计中环境保护篇章以及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分别负责预审,并监督建设项目设计与施工中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监督项目竣工后环境保护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二十一条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生长环境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提交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应当对此作出专项评价;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应当征求同级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二十二条省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农业野生植物资源调查,建立资源档案,制定地方重点保护的农业野生植物保护规划。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业野生植物的保护、研究和利用,建立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区、异地保护园和种质资源库。

  严格执行国家农业野生植物的采集、购销和出口管理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采集、侵占、购销或者破坏省级以上重点野生植物保护名录中的农业野生植物。

  第二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农作物害虫、害鼠天敌的保护。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扶持开发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建立生态农业保护区,发展生态农业。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从境外引进农业生物物种,引进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引进物种环境影响风险评估报告,并按照国家规定履行登记审批手续。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对引进物种的跟踪观察,发现可能对农业生态环境造成危害的,应当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避免危害的发生或者减轻、消除危害。

  第二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订农业生态环境污染事故和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协调有关部门,采用科学手段,快速高效处置突发事件。

  第二十七条造成农业生态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治措施排除或者减轻污染危害,及时告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告,依法接受调查处理。被调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

  发生重大农业环境污染事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

  因农业生态环境污染事故给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造成损失的,有关责任者应当依法赔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要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猎捕、出售、收购、运输青蛙或者蛇等野生农业有益生物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职责分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可并处实物价值一倍以上八倍以下罚款。对没收的野生农业有益生物的活体应当放生,死体应当掩埋销毁。

  第三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可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一)向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作为肥料的城镇垃圾、粉煤灰、污泥,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二)未经批准或者未经依法登记擅自引进农业生物物种的,以及非法采集、侵占、购销、破坏省级重点保护农业野生植物的。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向农田和农用水源附近倾倒、弃置、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违反本条例规定,向农田或者农田灌溉渠道排放不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工业废水、城市污水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排放、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处理。

  (1)水土流失严重。当前,我国经济在迅速发展的同时忽视了环境问题,而这种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发展经济的方法是我们不能采取的。环境发展的好坏同样决定着我国经济发展的情况,因此,在环境问题上一定要做好相应的保护策略。我国现在农村生态环境面临的问题是水土流失问题,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还不够强,每个人对于环境的责任感不强,认为环境和自己的关系不大,殊不知自己也是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下,需要用到环境的时候就利用它,不用的时候就加以破坏。生态环境保护思想工作需要有人来执行,需要相关人员加强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让每个人心存一份责任感和使命感,为保护生态环境出一份力,这样社会发展才会越来越好。(2)城镇建设工业化污染严重。耕地是由自然土壤发育而成的,但并非任何土壤都可以发育成耕地,能够形成耕地的土地需要具备可供农作物生长、发育、成熟的自然环境。耕地资源包括两种类型:分别是已开发利用的土地和尚未开发利用的土地,已开发利用的土地就是人们常说的耕地,而未开发利用的土地就是没有办法种植植物的荒地。水土流失的影响在农业方面比较显著,因为农业的发展离不开水土的滋润。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总是认为水很多,不时出现水资源浪费现象,并不知水资源的宝贵。在资料中显示,世界上的水如果平均分给每一个人,那么每个人所得到的数量不会超过25%,可想而知,水资源其实所剩不多。在我们身边有很多水资源不足的现象,例如北方人水资源拥有量很少,几乎不够用,著名的黄土高坡就是因为水土流失严重才会出现的,然而,人们却还是不断地砍伐树木,不注重环境问题,不断开垦,导致水土流失急剧加重。(3)生活污水、垃圾污染问题严重。我国有些工厂污水排放意识薄弱,会为了节省污水处理费用而直接将生产污水排放到周边的小河或江水中,导致周围水质受到严重污染,水被污染之后,会随着水的流动而不断向外扩散,进而导致大规模污染,而这些水如果还想给居民使用,就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进行繁杂操作过滤这些水,以改善水质。水遭到污染以后,会出现大量的杂质和有毒物质,这些物质会对人体造成很大的影响,从而产生很多疾病。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部门应及时提出相关政策来帮助监督生态环境,可以通过成立相关生态管理小组对生态环境进行监督,对于破坏环境的现象应该及时进行相应的惩罚,让那些不注重环境的人得到应有的惩罚。通过这样的方式一方面可以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另一方面可以提高人们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人类在进行各种违背生态环境的活动是城镇化建设中生态环境被破坏的最主要原因。到目前为止,由于工业废水、废气未经过滤就随意排放,无限制砍伐森林植被等,都导致生态环境质量一直下降,国家应该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关政策来进行制止。由于自然或人为因素的影响、雨水不能就地消纳、顺势下流、冲刷土壤,造成水分和土壤同时流失的现象是水土流失的含义。地面坡度大、土地利用不当、地面植被遭破坏、耕作技术不合理、土质松散、滥伐森林、过度放牧等是水土流失的主要原因。因此,每个人都必须在自我层面上不断提高相关环境保护的意识,更需要将这些保护意识上升到执行层面上来,我们在自我发展的同时,更需要给国家一个绿色发展的空间。所以,做好生态环境的相关保护工作须运用法律手段加强对环境的保护,依法健全生态文明建设体制,解决影响环境保护的关键性问题,结合实际情况分析生态环境存在问题,提出相应的保护与治理措施。

  (1)水土流失的危害主要表现在:土壤耕作层被侵蚀、破坏,使土地肥力日趋衰竭;淤塞河流、渠道、水库,降低水利工程效益,甚至导致水旱灾害发生,严重影响工农业生产;水土流失对山区农业生产及下游河道带来严重威胁。资料显示我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不到世界水平的25%,部分地区甚至仍处于严重缺水状态。因此,相关土地产生“流失现象”后,其本身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加剧水土流失,最后导致流失现象愈加严重。(2)加强对生态环境建设的法律保护。通过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可以实现生态环境保护。采用现代科学技术与系统对工业进行调整,在具体实施中地方政府应做到带头作用并鼓励人民采用有机肥料,减少对土壤的污染。

  综上所述,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条件,是经济建设与发展的根本。据有关调查,我国现阶段国土有超过30%的土地存在荒漠化现象,人口众多使得对农作物需求量更大,但土地荒漠化让我国可耕种土地面积也受到了很大影响,人均耕地面积不断缩小。因此,做好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须运用法律手段加强对环境的保护,依法健全生态文明建设体制,解决影响环境保护的关键性问题,结合实际情况分析生态环境存在问题,提出相应的保护与治理措施,使城镇化建设生态环境不再恶性发展,实现城镇化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和谐共进。

  [2]史亚楠,佟光霁.浅析城镇化建设中生态环境保护的问题及对策[J].农业经济,2013(08):45-47.

  欢迎到××来检查指导工作。首先,我代表环保局党组对各位领导莅临我县调研督导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向各位领导汇报一下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情况,恳请各位领导予以指点、指导和指示。

  自××年以来,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围绕“建设××生态经济强县”和“××”的总体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蓝天、碧水、绿地、宁静”四大行动,以开展防治大气污染和保护饮用水源为重点,着重加强了全县环境质量的改善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一些有益的生态建设和保护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使全县生态环境状况也有相当程度的改善。主要成绩有:

  (一)编制并实施了“十一五”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规划,污染治理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的指导方针基本得到贯彻落实。

  (二)实施了一系列重要的生态环境保护建设项目,如××自然保护区建设、山区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天保公益林建设、部级重点地区生态建设综合治理工程等。这些项目的实施对改善我县及周边地区的生态环境起到了很大作用。截至2006年底,全县以小流域为单元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达到385平方公里,占应治理面积2004.61平方公里的5.21%;森林面积由1997年的130.2万亩增加到156.3万亩,增长20%;森林蓄积由260万立方米增加到462万立方米,增长77.7%;森林覆盖率由22%增加到31.64%,增加了9.62个百分点。

  (三)加强了农业生态建设,发展绿色食品,农业生产结构不断调整优化。已建成××无公害茶叶基地、××无公害蔬菜基地、××无公害黄牛基地等三个无公害农产品基地。

  (四)利用沼气池建设来解决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改善农村环境,从2002年开始至今共建设沼气池11680口。

  (五)重视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全县已建成××自然保护区,××县级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面积已达××平方公里,占到全县土地面积××平方公里的2.58%。建成红椿特色乡镇××,林业特色乡镇××,建成××国家森林公园××。

  (六)城市园林绿化成绩突出。完成公路绿化××公里,水系绿化××公里,城周绿化××亩。截止2006年底城市绿化覆盖率已达到××%,新增绿地面积××,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平方米。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急剧膨胀,城市发展给区域生态系统造成了巨大压力,突出表现在:

  (一)乡镇地区市政基础设施不发达。污水、垃圾没有得到有效处理,居民生活环境较差。特别是一些沿江乡镇,污水直接向江河排放,垃圾未进行无害化处理,是河流污染、土壤污染、地下水污染的主要原因。

  (二)广大农村地区生态基础较差。我县主要是以烤烟为主的农业大县,种植业较发达,农业生产过程中过度依赖化肥和化学农药,造成土壤、地下水污染,农产品安全问题令人担忧。

  (三)农村分散式畜禽养殖普遍,粪便没有得到妥善处理和有效利用,污染较大。

  (四)这几年由于在××内的几个部级重点项目××对石矿的需求和矿产资源价格上涨等原因,山区矿产资源的无序开发与粗放式经营导致了生态破坏。

  城市规划的生态环境保护是以延续历史文脉、弘扬地域特色、提升城市功能、重塑时代形象为目标,按照“功能好、形象佳、交通畅、环境优”的总体要求,带动城市环境质量和风貌特色的整体提升,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文化效益的最大化。但是目前城市规划施工中的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我们探索城市规划施工中的生态环境保护策略,并在以后的城市规划起到基础研究的作用及一定的促进效果。

  1.1盲目施工。城市规划施工的现象非常普遍,不仅表现在旧城改造中,而且在新城的开发中,也都存在着一些与城市整体发展不协调的行为,如不注重原有的环境和文脉,任意切割地块,大规模肆意拆除原有建筑等等。致使一些地区失去了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文化韵味以及小城市的地域特色。其造成的结果是不断地复制仿造,不切实际。杂乱的垃圾正在愈演愈烈的破坏原有城市的人文风貌。1.2城市规划施工不科学。一是路网系统不完善。交通需求过度集中于主干路,供需矛盾日益尖锐;交通秩序混乱,交通拥挤区域逐步扩大;另外公交系统及设施不足,特别是路网结构缺乏统一规划,早期开发的支路及以下级别的道路存在着密度低、交叉施工混乱,规划存在交通混杂的显著矛盾,不同的交通方式相互干扰严重,造成各类车辆通行的困难,严重影响了城镇居民的生活环境。错位交叉口问题在绥滨街道道路交通上较为严重。加上部分区域工业企业密集,交通高峰期的大量车流直接使交通路段不堪重负,拥挤不堪,不仅造成城镇交通景观的不和谐,更为周边市民的生活带来诸多影响。最后,施工设计之初未对道路开通之后的交通流量估计不足,已不能与实际交通流量相适应,导致高峰期路段的拥堵不堪。有的干脆中断。没人行道的地方,行人只能走上机动车道。1.3城市规划施工过度追求整齐划一。城市规划施工过度追求整齐化一,从而使城市缺少构成趣味性和多变性的空间,丧失了原有城市所特有的感觉和味道,结果自然没法产生最佳的经济效益。所以城市规划施工应对周围的空间环境作出积极的协调,处理好构成空间环境间的自然给予与所取的相互依存的关系。体现了人与小城镇、人与自然、社会和谐共生的原则与特色。1.4城市规划施工理论滞后于实践。目前的城市规划施工且还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尚不能充分起到对建设实践的指导作用。

  2.1科学规划。生态的施工设计除了充分利用场地资源,将历史、文化元素融入施工设施中还应与结构设计师、土建工程师、灯光学家等设计工作者密切合作,利用生态设计新技术,确保生态环境保护方案的科学、实用。如:施工时设置雨水沟和地下雨水箱以利于雨水的回收再利用等等;园高差考虑雨水流动收集,设置雨水沟和地下雨水箱以利于雨水的回收再利用等等,实现城市生态、可持续发展的目标。2.2经济适用。一方面,在进行施工设计时,应从城镇设计的整体角度对其进行分析,多项目施工不是单个存在,而是整体存在的。城镇设计及城市规划施工应将集中设计,以形成城镇的主节奏,使整体施工统一且富于变化。然后根据不同规划的需要设计具有该区特色的多项目施工,最后使多样化的施工与周围环境相适应,最终达到整合的目的。另一方面,对于综合体施工来讲,设计上,应与城市规划的绿景相结合,从而提高生态立体环境的质量。2.3强调特色。特色是景观设计中重点突出的设计原则。在任何地区的景观设计中,都应该突出景观的特色风格。严寒地区的小城镇,街道所具有的特色是体现街道景观风格特征的重要载体。在城镇景观设计中,如果街道缺乏特色景观,那么无论多繁华的建筑都会显得毫无生机。因此,强调特色是严寒地区街道景观设计中又一重要原则。设计中,应采取特色化的设计方法,尽可能的提高寒地城镇街道景观的异质性,对文化景观和自然景观进行协调,充分结合建筑、环境、空间与人的活动等各种设计要素,做到四季有景,体现寒地景观设计的特色。2.4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能源危机日益急剧的社会背景下,生态文明是社会各行各业共同关注的热点。城市规划施工作为生态保护的构架系统,在规划设计中应通过设计方法将城市的生态理念体现出来,彰显施工“与时俱进,响应环保”的风格色彩。因此,在城市规划设计中,应以“改善城镇生态环境,打造城镇绿色名片”为前提,应坚持“生态、环保、人文、发展”的施工理念,深入分析和探讨城市规划施工中的生态问题,详细规划施工中的工业区、农业区、各个协作区体系,将节能、环保效益作为施工高度追求的成果目标,促进城市规划设计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

  [1]董雁云.浅谈城市规划施工中的设计原则[J].内蒙古林业,2011(04).

  [2]刘凯.我国城市规划设计文化的现状分析与对策[J].艺术教育,2010(11).

  [3]张峰,王月英.浅析规划施工的生态保护措施[J].商品与质量,2011(S6).

  [4]黄璨.浅谈城市规划与设计中的生态问题[J].孝感学院学报,2011(09).

  *县域面积2241平方公里,约占*市辖区的五分之一。全县辖21个乡镇,254个行政村、10个社区委员会,总人口35.4万人。*县先后被授予“全国经济林建设先进县”等称号,被确定为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县、水土保护生态修复试点县、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和福建省林业生产重点县、旅游重点县。

  20*年全县生产总值39.54亿元,比上年增长12.9%。其中,第一产业实现产值16.88亿元,增长5.3%;第二产业实现产值9.39亿元,增长18.3%;第三产业实现产值13.27亿元,增长18.7%。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三次产业结构比例为42.7:23.7:33.6。财政收入(不含基金)1.694亿元,增长26.3%,其中地方财政收入(不含基金)1.038亿元,增长26.9%。税性收入1.434亿元,增长21.8%。(含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实现税收0.49亿元,增长44.45%)。全部工业完成总产值21.22亿元,增长26.0%,其中规模以上的工业完成产值15.01亿元,增长34.0%。建筑业是*县的重点产业,20*年在省内外完成产值42.03亿元,增长26.6%。

  近年来,*县以建设部级生态示范县为抓手,积极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全县环境污染得到控制,生态建设取得明显进展,环境质量保持良好,人居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公众生态保护意识不断提高。20*年,县城城区空气so2、no2指标质量达到国家一级标准,pm10指标达二级标准,县域为*地区唯一未发生酸雨的县份;县城空气污染指数为40,优的天数占76.7%。大樟溪地表水17项指标除粪大肠菌群为ⅲ类外,其余均达到或优于ⅱ类水标准,符合水环境功能区要求。清凉溪饮用水源、南区水厂水源水质的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饮用水源达标率达100%。

  *县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把生态环境保护摆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议事日程,坚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并重,严格限制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严格限制工业发展,强化环境监管,有效保护生态环境,为向省会中心城市提供健康的生态之“肺”作出了无私贡献。

  *县有着良好的生态资源环境,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将*的发展定位确定为省会中心城市“后花园”,在区域经济发展规划中,要求*县侧重发展生态农业和生态旅游业,严格控制或不发展工业特别是污染型工业。*是一个经济欠发达的地方,加快发展特别是加快工业发展的愿望十分强烈,而这种发展定位,对于*县来说,无疑是一个“紧箍咒”。是发展工业为先,还是保护生态为重?这在当时的县领导以至于干部群众中并非没有争议的。然而为了下游地区人民能喝上干净的水,为了省会城市能有一个健康的生态之“肺”,他们选择了后者,这种选择意味着奉献,意味着牺牲。为此,该县确立“以生态农业为基础,以生态旅游为龙头,以生态工业为主导,以科技进步为动力”的生态建设思路,强化“治山治水即治县”的意识,以创建部级生态示范县为载体,大力发展生态优势产业,积极寻求一条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保护环境统一协调的,促进全县生态良性循环、社会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以生态经济振兴*山区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他们先后编制出台了《*部级生态示范县建设总体规划》及其《实施意见》,《*县生态功能区划》、《全县水土保持生态修复总体规划》、《*县畜禽养殖禁建区划》以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方案》,修编《*县城市环境规划》及建制镇的环境规划,制定大樟溪梯级电站及24条支流流域规划等。这些规划性文件,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对规范经济开发行为,指导全县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推动*县生态经济步进良性循环的轨道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是严把开发关。*县有着丰富的矿产资源,目前已发现或初步探明储量的金属矿和非金属矿有金、银、钼、锌、紫砂土、高岭土等10多种,如果没有采取限制措施,这些资源的开采、生产,将给该县带来30亿元以上的产值,而正是由于没有开门招商、放开生产,使该县一年减少了财政收入5000万元。二是严把审批关。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环保法律法规,坚持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规范项目开发管理,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在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中,均能首先征求环保部门意见,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把搞好环评作为项目审批的第一前置条件,不引进重污染、高能耗的工业企业。近几年否决了18家高污染企业,仅被否决的*味精厂搬迁项目,就涉及产值13亿元;永鑫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由于采用的工艺较为落后,该县于去年12月关闭了该企业,待重新选址并进行技改后再重新生产,该企业涉及产值达7500万。三是严把规划关。在规划布局中坚持以人为本,防止生产区与居住区混杂;对现有布局不合理的工业企业,逐步搬迁进入马洋工业集中区和城峰工业集中区园,目前已经入驻园区的企业有43家,涉及产值约13.5亿元。

  *县工业企业有700多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52家。20*年全县工业产值15.01亿元。这些数量不多、产值不高的工业企业,对于经济欠发达、财力较紧张的*县来说,是重要的财税来源。而近年来,为了保护*的生态环境,该县“忍痛割爱”,关闭了污染严重的近20家企业,其中小造纸厂5家,小炼铁厂7家关闭注销,比如*县造纸原为莆田地区造纸厂,1983年下放*县管理,全厂占地面积6.9万平方米,主要是芒杆制浆,由于污染排放不达标,1999年被责令停产;*县蜜饯厂为*县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由于该厂位于*县饮用水源的上游等原因,1999年该县也关闭了该企业。这些关闭的企业中,每年减少cod排放24吨,同时每年也减少了近2亿元的产值。

  大樟溪是*人民的母亲河,也是闽江下游最大的支流。保护好大樟溪流域的水环境,对促进*县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保障*及长乐、福清等市的用水安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该县人大常委会就保护大樟溪提出了议案,县政府对保护大樟溪进行了多次研究,制定了保护大樟溪的实施方案,提出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这一保护和治理大樟溪的方针,拟定出分期分批治理计划。一是关闭了沿溪的重污染企业。二是加大工业废水治理力度。相继建成了一化化学品有限公司、德胜药业、烤鳗厂等一批工业企业和县医院等10家医疗单位及御温泉、赤壁、白马、姬岩等旅游景区的污染处理设施并投入运行,使大樟溪受纳的污染物数量明显减少,年废水排放量减少约50万吨。三是抓好房地产项目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鉴于*县尚未配套污水处理厂,该县严格执行环保有关制度,2000年以来,城关大部分房地产建设项目均配套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已建成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含无动力、微动力)处理量约为1850t/d,约占城区生活污水总量的30.8%。严把大樟溪两岸新建项目环保审批关。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禁止在大樟溪及其重要支流两岸建设有严重污染的项目,防止新污染源的产生,项目环评执行率已达到98.8%。

  近年来,该县认真组织实施生态保护有关规划,在规划的指导下,以水土保持、大樟溪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藤山自然保护区建设为重点,加强部门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实施了全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工程。由于历史的原因和土地资源不合理开发利用,造成*县部分区域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影响了*县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近年来,该县以大樟溪两岸、永福旅游绿色通道一重山为生态修复的主线,划定了大樟溪沿岸生态公益林、水土保持林面积共70667公顷,采取了“防、封、竹、改”等水土保持措施,即:预防为主,封禁防治,种竹绿化,改造“四园”(果园、茶园、坡耕园、油茶园)。在县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采取了以部门投资负责制为主的资金筹集办法,累计投入资金2162万元。通过实施实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工程,大樟溪两岸有林地面积增加3520公顷,植被覆盖率提高6.3%;减少水土流失面积10600公顷,降低水土流失程度25%,土壤有机质提高1.7%,水土得到有效保持、土壤得到明显改良。二是积极抓好林业生态的建设。目前,该县生态公益林面积达74413公顷,占县域面积的33.2%。全县已建有县级以上自然保护区11个,面积达到29630公顷,占县域国土面积的13.2%。其中藤山自然保护区设立于1997年11月,2001年6月经省政府批准为省级自然保护区。该自然保护区面积达17676公顷,占县域国土面积的7.9%。保护区内拥有丰富的物种,特别是藤本植物、野生兰科植物、藏酋猴种群、火山口地质地貌等都具有很大保护价值。该自然保护区建设得到省、市、县三级政府的高度重视,现已被列入《*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建设项目库。为了保护好生态林及藤山地区的独特资源环境,*县在管理机构、人员编制和保护经费上予以保障。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增强当地群众的保护意识。目前,县域生态稳定,自然保护区内生态良性循环,具有突出保护意义的藤本植物、野生兰科植物、刺桫椤生长旺盛,藏酋猴群个体健壮,种群扩大。

  生态修复不仅有着巨大的环境效益,而且还有着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其环境效益体现在:全县生态公益林面积约占林地面积的40.8%,为县域内水土保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和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强大的功能;生态公益林中的森林生态系统是该县最大的“碳汇库”和“氧气发生源”的循环系统,是我县野生动植物的栖息地和繁衍屏障,同时也是县域内重要的气候调节功能器。其社会效益体现在:生态公益林建设成就的优良生态环境和森林生态景观为*旅游业的发展良好的条件,吸引了无数的旅游爱好者前来观光、旅游、休闲,为该县建设成为全国优秀旅游目的地创造优越的生态环境;生态公益林的管护工作,为全县提供了490个生态护林员岗位,解决了部分农民就业问题。其经济效益体现在:该县的生态公益林建设不仅为旅游业发展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收入,而且面积多达111.62万亩的生态公益林,为生态公益林管护经营者开展林下养鸡、林下套种中药材和花卉植物等林下综合利用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收入。

  一是发展壮大生态农业。该县将“农业生产有机化,有机食品产业化”作为扩大生态优势、做大做强特色产业的抓手,带动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开发。逐步形成了林竹、果茶、蔬菜、食用菌、畜牧、水产6大农业主导产业及李、梅两大特色产业,先后建立了李果、青梅、柿子、板栗、茶叶、无公害蔬菜、速生丰产林、水产养殖等多个农副产品生产示范基地,“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特色农业生产格局正在形成。主要做法是:加大培训力度,宣传农药安全使用方法,推广茶叶、水果、蔬菜、水稻主要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措施;利用经济绿肥、秸秆还田、禽畜积肥和人工堆肥等资源,推广平衡施肥、测土施肥、配方施肥和秸杆还田技术,引导农民大力改进农民施肥习惯,增加有机肥投入比例,发挥施肥的生态效益。全县已推广使用有机肥、生物肥料和作物专用肥10万亩,经济绿肥5万亩,推广配方和平衡施肥技术10万亩。目前已经建立并获得认证的有葛岭的有机食品1个,绿色食品2个,无公害食品3个;利用大樟溪优良的水质,实施放流增殖,几年来连续在大樟溪放养毛蟹、蚬子以及三角鲂等鱼、贝类,增加水生物种类和数量,提高水产品产量。二是大力发展生态旅游。环境宜人,植被良好,是*旅游经济的灵魂所在。因此,该县以青云山创建国家4a风景名胜区和国家重点旅游区的“双创”工作为契机,努力打造*县旅游品牌。通过引导和鼓励旅游企业开展is0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活动,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做到合理利用开发旅游资源,不断提高旅游景区的品位。目前,业主在开发旅游景点过程中,都能做到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如赤壁景区和天门山景区,都采取了铺设栈道的方式建设景区游览道路,虽然增加了投入,但保护了景区的原始风貌,很好的体现了生态旅游的理念。同时各景区都能重视落实好环保措施,做到禁止燃煤、烧柴,使用液化气燃料、电和轻质柴油等清洁燃料;对生活污水做到处理后排放,对旅游垃圾集中收集,统一运往景区外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目前,*县已被列为全省12个旅游重点县之一,旅游资源优势开始逐步转化为经济优势。20*年接待游客达到93.8万人次,实现旅游产值2.78亿元。生态旅游业已成为*县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并逐步成为一个支柱产业。

  *县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实践证明,生态基础较好的地方,往往是经济欠发达的地方,而这些地方,为了保护和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不仅要严格限制资源开发,而且要严格限制工业发展,为给下游地方提供良好的质量作出无私的贡献。如何鼓励生态基础良好的地区保持保护生态的积极性,继续为保护环境和改善生态作出贡献,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生态补偿机制,有以下两点启示。

  (一)财政资金投入问题。一是资金投入不足。目前,公共财政支持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力度较为薄弱,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占用了大量现有资金,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投资回报率低,用于生态环境保护的资金更加不足,污染治理率偏低。乡镇政府自身财力有限,导致乡镇政府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中能力不足。加之乡镇财政存在负债,受极其有限的财政资金制约,建设完善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体系的发展战略难以得到真正落实。二是地区差异明显。2011年以来,我国环保投资总额呈现先增长后下降的趋势。国家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2014年为9575.2.亿元,2015年为8806.3亿元,减少768.9亿元,下降8.03%,资金重点解决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污染问题。2017年中央财政用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资金60亿元,加大对湖北、陕西、河南、河北、山东等省的支持力度,财政资金的投入地区不均衡,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存在明显的地区差异。对部分原本就当代农村财经2018年第6期财力薄弱的地区而言,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匮乏,拿不出更多的财力用于生态保护;对经济发达的地区而言,因其财政实力强、环境保护意识强,投入的财政资金多,有能力建立完善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推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即便是同一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也有微观差异,由靠近城市的农村向远离城市的农村递减,距离城市越远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财政资金投入就越少。三是考核机制缺失。当前,我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财政资金尚未建立系统的考核及激励机制。现有的财政支持模式通常为:政府出资实施乡村发展战略,实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尚未对区域性生态环境保护编制整体规划,第一年开展重金属治理,还未取得明显成效,第二年又搞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由于长期规划缺失,生态环境保护资金难以稳定投入,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职能分散在农林、环保、畜牧、卫生等职能部门,政出多门,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不明确,监管网络不健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难以推进到位。(二)财政筹融资问题。一是筹融资渠道单一。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属于公共领域,具有低回报的特点。因此,财政转移支付是新时代我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资金途径。在当前体制下,社会资源大多不愿意投入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仅靠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非常有限,我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财政筹融资方式较为单一,单一的财政转移支付很难完全解决我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困境。二是筹融资机制尚未建立。生态环境保护是公益事业,作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客体,村民应承担农村村级道路绿化亮化、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等环境保护部分成本,有其一定的合理性。尤其生猪、奶牛、羊等养殖场带来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较多,对其应征收特别环境保护费,用于处理养殖业影响的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然而,目前向农村居住的村民征收生态环境保护费还没有相关财政政策和法律依据作支撑,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筹融资机制尚待建立和完善。三是引导作用尚未发挥。目前,我国财政政策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还没有充分发挥杠杆作用、资金合力作用和主动引导作用,推动农村商业银行支持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机制还未建立;农村信用体系不牢、坏账率高、信用失信现象严重等问题,农村商业银行的信贷环境不良,增添了农村商业银行的融资风险。只有发挥财政政策支持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作用、降低农村商业银行融资风险,才能助推金融机构资金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支持。四是风险防范措施不完善。风险防范是针对一定主体而言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处理风险,可通过适当的财政政策来降低。政府财力固然重要,但光靠政府财力不足以推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快速健康发展,特别是对于部分大型设施的建设,可重视利用市场上的民间投资、外资等多种力量,有效缓解政府财政资金匮乏的局面。当前,我国从事生态环境保护的风险投入资金主要集中在城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应充分发挥财政引导作用,将风险资金引入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领域。

  (一)找准切入点,改进转移支付制度,搭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政策新平台。现有的转移支持制度没有侧重考虑农村生态环境因素,也超出了财政现有投入能力,缺乏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激励引导。因此,中央和省级财政要加大对农村地区生态环境保护转移支付力度,找准切入点,精准发力,用好用活公共财力,创新财政制度支持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落实县区、乡镇两级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搭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新平台。一是强化地区空间因素。我国地大物博,地区之间生态环境存在差异。要充分发挥好公共财政助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作用,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科学规划,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让农村地区更高标准享受转移支付,用新思维探索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新思路,从而较好解决地方政府的生态环境责任问题。二是强化生态功能因素。生态环境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当前,我国根据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理论和方法,不断修订、完善主体功能区规划,对各个地区的生态功能进行定位,既提升本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又对其他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形成影响,因此,应强化生态功能因素,依据生态功能确定合理的转移支付标准。三是强化现代化的指数因素。要运用现代指数因素法分解影响农村生态环境的各因素,具体分析地区因生态功能划分而造成的机会成本损失以及地区经济的发达程度。。一般而言,城市的现代化指数要高于农村,因此,现代化指数较低的农村应该享受比城市更高标准的转移支付。(二)把握着力点,完善资金管理办法,注入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政策新能量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加强农村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综合治理,着力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乡村绿色发展,加强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建设。3月5日在参加全国人大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培育可持续发展资源。由此可见,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已引起高度重视,各级政府投入了巨大的财力推进乡村绿色发展,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成为其中的关键。要把握着力点,严禁工业和城镇污染向农业农村转移,通过“两个完善”来注入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新能量。一是完善财政资金使用和监督管理办法。目前,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没有较全面的实施细则,原有的《试行办法》对资金使用和监管留下一定的变通空间,打“擦边球”的现象时有发生。建议出台《实施细则》,对资金使用和监督作出详尽规定,建立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绩效考核机制,并作为财政奖补政策的重要依据,保障财政资金的有效使用。二是完善专项资金县级财政报账制。财政报账制度规定财政部门管理资金、项目实施单位负责项目建设,既互相配合又互相监督,可以有效防范项目主管部门挤占、挪用生态环保专项资金。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完善县级财政集中报账制,减少资金流转环节,提高报账制工作质量,建立报账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监督。(三)抓好落脚点,整合分散财力资源,提升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政策新水平。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涉及农林、环保等职能部门,这些职能部门掌握有一定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财力资源。要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优先整合相关的财力资源,集中财力办大事办好事,创新财政制度支持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逐步实现城乡环境一体化,提升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新水平。具体说来,要做到“三个不变”。一是财力资源的使用方向不变。要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的原则,统筹安排各类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保障各职能部门财力资源使用方向不变,科学合理地整合财力资源,力求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形成互为补充、有机结合的良好互动关系,保障其各司其职,确保部门履行职责,拓宽筹资渠道,做到财尽其用。二是财力资源的系统有序整合不变。整合财力资源是一项系统的基础性工程,要统筹规划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财力资源,开展农业绿色发展行动,优先整合来源稳定的财力资源,做到循序渐进,系统有序,分步实施,结构优化。三是财力资源整合的长效机制不变。财政部门要做好自身定位,不缺位也不越位,做到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治标与治本同步推进,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有效措施,建立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财政资金的长效管理机制,做好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增强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形成长效机制支持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1]吴天龙、杨春华.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亟待改革创新[J].北京,当代农村财经,2016(3):22—27

  [2]杨中柱.新常态下公共财政支出与现代农业发展研究[J].北京,北京工业大学学报,2016(6):20—25

  [3]董成.加快建设天蓝地绿水清土净的生态强省[J].长沙,第三届绿色发展论坛获奖论文集,2017—10:1—9米乐M6官方网页版在线登录米乐M6官方网页版在线登录